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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报告摘录】公司纪委书记文林:落实“两个责任” 聚焦执纪问责 为加快建设十二局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时间:2016年3月11日 文字大小:【      

                                                                               2016年公司反腐倡廉工作主要任务
         2016年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深    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电建股份反腐败工作会议部署,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将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公司改革发展同步推进,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深化党纪意识,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和制度执行,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加快建设十二局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深化纪律建设,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深入开展党纪教育。各级党组织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采取研读原文、专题辅导、讨论交流、撰写体会等多种形式,将其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党课和党员教育培训内容,列入干部培训计划,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组织开展《党章》、《准则》和《条例》知识竞赛活动,时刻将党章党规党纪立在心头,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廉洁自律准则作为行动指南,把党纪处分条例作为行为底线。
        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全体党员,严格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严格遵守公司《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实施办法》和《严格落实党内组织工作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等规定。坚持对拟提拔领导干部执行党的纪律要求纳入任前谈话和廉洁知识测试重要内容。要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公司决策部署、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纪律的,要敢于板起脸来批评、狠下心来问责,做到执行纪律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寸不让,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持续推进廉洁文化建设。继续总结传承公司反腐倡廉教育好做法,提高“送教到基层”的教育面和效果,实现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关键岗位人员及全体党员100%全覆盖,要把各级“一把手”,有资源配置权人员和新提拔的领导人员作为教育重点。加强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廉洁风险防控手册》的学习宣贯,树立敬畏制度、自觉遵守制度的理念,强化制度执行力。大力倡导“崇俭敬廉、慎始敬终”的廉洁核心理念,创新载体,推广办公室、走廊廉洁文化。及时更新完善《廉洁从业手册》,办好《廉政园地》专栏,坚持每月末和节假日发送廉洁短信。发挥微信平台、网站、《水电工人报》等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反腐倡廉形势任务、决策部署、工作成果和勤廉典型。主动参与地方纪委、检察院组织的活动,借助外部资源丰富教育内容,增强廉洁从业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深化两个责任,切实推动责任主体落地生根
        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对各责任主体落实责任的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督促各责任主体找准自身责任定位,知责明责、履职尽责,切实推动责任主体落地生根。
        强化党委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公司《党组织主体责任实施细则》各项规定,强力推动各级党组织履行好反腐倡廉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下级党组织定期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制度。凡事关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各级党组织都要主抓直管、直接部署推动、督查落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负总责,党组织书记具体负责推动和落实。要严格落实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制度;各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抓业务的同时抓好反腐倡廉工作,建立向本单位党组织报告履行反腐倡廉职责情况制度;各级机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抓好部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的落实,在研究和组织开展业务工作的同时落实反腐倡廉工作,明确提出廉洁从业要求并督促落实,履行好监督监管职责。
        强化纪委监督责任。各级纪委要认真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及时督促提醒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中心任务,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实施细则》,抓好反腐倡廉建设责任的分解、检查、考核,定期召开反腐倡廉专题会,分析研判反腐倡廉形势,推动反腐倡廉制度与业务管理制度之间的有效衔接。建立健全纪委对同级党委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的有效机制,定期将同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正职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一岗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向公司纪委报告,进行评价,作出“画像”。坚持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定期约谈所属单位党组织书记、纪委书记制度。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下级党组织接受上级纪委的质询和约谈,要把下级“一把手”纳入监督重点,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加强对下级纪检组织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实现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扎实落地。
        强化考核及成果运用。按照上级要求,修订和制订公司所属单位和机关部门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和考核评分标准,将机关部门考核结果纳入文明部室创建和公司先进部室评比体系,进一步推进公司机关部门反腐倡廉工作责任落地。发挥责任制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龙头”作用,继续实行年终责任制集中考核,坚持责任制日常考核检查与专项治理、专项检查相结合,聚焦“两个责任”落实,调整考核权重,增加平时考核比重,强化责任制落实情况过程管控。继续落实公司所属单位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得分95分以上作为评优入围资格的要求。严格落实二级单位对其所属项目(单位)责任制考核结果与薪酬收入挂钩和考核结果报公司纪委备案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链条。
         (三)深化正风肃纪,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开展回头看,严防“四风”反弹。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上级要求,周密制定“四风”问题“回头看”方案,认真梳理排查,防止走过场,要针对发现问题,完善制度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突出重点从严查处,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坚持抓早抓小,严防“四风”反弹。要紧盯“四风”新表现、新动向,紧盯年节假期,看住“关键少数”,盯住公款吃喝、违规使用公务用车、违规业务接待、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突出问题,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乱作为、不收手的现象,坚决举黄牌、亮红灯,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要正确处理反“四风”与企业正常业务活动的关系,厘清反“四风”与正常履职消费、业务接待的界限,把国家政策、公司制度和市场规律、运行规则有机结合起来,在纪律红线和规则底线范围内积极作为。今年要部署开展一次对领导人员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等规定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既要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面上的顶风违纪行为,更要从重查处借履职消费和业务接待之机假公济私等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
         巩固教育成果,持续加强作风建设。要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把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抵制不良风气,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要坚持以上率下,持续加强两级总部作风建设,从职工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入手,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畅通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式,激发职工群众监督正能量。针对查处的问题,加强整改落实,健全制度,以抓铁有痕的决心、治本断根的韧劲,全力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加强家风教育,弘扬廉政家风。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倡导清廉家风。通过组织领导人员及家庭成员观看反腐倡廉影视片、发放家庭廉洁倡议书、召开座谈会等活动,引导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亲友当好贤内助、廉内助,吹好枕边风,开展以倡导清廉家风为内容、以陶冶情操为目标的亲情助廉活动,培育形成良好家风。
        (四)深化监督执纪,切实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把握“四种形态”,创新监督执纪理念。按照“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的要求,聚焦党纪,综合运用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开展执纪。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用常态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批评教育“勤浇树”,防患未然;用占大多数的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正歪树”,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用占少数的重处分“治病树”,严肃处理,治病救人;用占极极少数的立案审查“拔烂树”,清除腐烂,从而维护好整片“森林”的健康生态。各级纪检组织要把“四种形态”的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把监督执纪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突出问题导向,深化监督执纪方式。要紧紧结合电建股份巡视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责任制考核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重点突出党的纪律、“两个责任”、“八项规定”、“三重一大”和廉洁自律等内容,遵照电建股份巡视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盯住重点人、关键的少数、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充分发挥监督检查类似专项巡视的作用。
        加强制度执行,强化领导人员监管。坚持从严管理监督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除常态化加强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外,重点加强公司所属单位和项目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有权不可任性,重点要规范“一把手”职责权限,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从源头上防范廉洁风险。开展信息公开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进一步规范权利运行,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今年组织开展一次分局、项目部两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 
        找准重点,有效开展效能监察。加强对重点大型项目、品牌项目、亏损项目、履约滞后项目、安全事故频发项目、管理混乱项目、制度执行不力、业主投诉较多项目的综合效能监察,盯紧工程分包、设备物资采购行为。开展备用金和领导人员特定关系人分包工程专项治理,对违规分包,特别是超结超算超付虚结工程量,造成公司利益输送等行为要严厉整治,决不手软;继续发挥职能部门在效能监察和整改意见跟踪落实中的主导作用,严格执行公司效能监察整改督办流程,强化整改意见的落实,被监察单位和机关职能部门对整改意见不落实、不督办,敷衍了事,导致存在的问题重复出现的,要严格问责。
         严格纪律审查,形成持续震慑。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突出主业主责,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六大纪律”问题作为审查重点,紧紧盯住公司易发、多发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重点岗位,盯住管人、管钱、管物、管项目的干部,盯住“关键的少数”,要敢于较真、敢于亮剑,不怕得罪人。要重点查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人员;严厉惩治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设“小金库”、私分侵占公款等职务犯罪行为;严肃查处在招标投标、工程分包、设备物资采购、设备租赁和工程款结算、支付等环节的违纪违规违法问题。坚持查办腐败案件以公司纪委领导为主,二级单位在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时,在向同级党组织报告的同时必须及时向公司纪委报告,否则予以问责。要定期清理问题线索,严禁压案不查、瞒案不报、大案小报、重案轻处、以案谋私、跑风漏气。
         (五)深化责任追究,切实推进履职尽责
         加大问责工作力度。用好责任追究利器,问责一个,警醒一片。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制度执行强大推动力。要把问责作为倒逼责任落实、履职尽责的重要抓手,完善责任追究和典型问题通报制度,严格贯彻落实电建股份《关于实行领导人员问责的规定》和《公司问责工作流程》,重点对执行公司决策部署不力,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一岗双责”不落实,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四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的,要严肃问责追责。严肃“一案双查”和“一问三责”,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当事人责任。职能部门对履职不到位的,要及时提出问责建议。二级单位也要同步开展问责追责工作,形成全局敬畏权力、敬畏制度、敬畏职工的浓厚氛围,实现问责常态化。
        推进巡视整改落实。持续推进巡视整改意见落实,深化巡视成果运用。抓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信息公开事项执行情况定期报表制度的执行,做好每季度信息收集汇总和信息分析工作;抓好效能监察整改落实督办流程的落实,确保监察意见及时整改到位;抓好问责工作流程的执行,促进职能部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问责建议及整改意见的有效落实。巡视整改方案中需要长期坚持持续改进的意见,要做到定期检查,整改力度不减,措施件件落实,确保巡视整改方案全面落地。
        (六)深化组织建设,切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公司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自觉把“四种形态”作为方向引领,牢固树立看齐意识,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守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公司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实施细则》、《所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规则(试行)》,坚持和完善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以公司纪委会同公司党委组织部为主的要求,对纪委书记、副书记缺位、履职不到位,委员不履职尽责的,将按照纪委监督责任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问责或组织调整。坚持和完善述职报告工作制度,健全三级纪检监察组织网络,实现单位项目监察员全覆盖。加强对所属单位纪委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严肃对纪委书记的考核,按要求定期召开好纪委会,发挥纪委委员的作用。健全纪检监察系统创先争优评比表彰机制。严格执行所属单位纪委副书记与三副总师待遇相同的要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忠实履行职能,提升履职能力,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作为、不善为情况,强化自我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以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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