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须知
(一)受理范围
1.对公司各级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公司干部员工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公司各级纪委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处理对象对公司各级纪委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公司各级纪委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二)有关要求
1.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对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纪检部门正常工作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提倡实名举报(请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对认定实名举报的,优先办理,及时回复。同时鉴于互联网安全保密的风险性和信息的易扩散性,重大检举控告事项和需要保密不宜网上举报的事项,建议采用来信来访等举报方式。
3.对于反映的相关问题线索,中国水电十二局纪委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及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认真处置,发现违规违纪的将严肃处分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三)举报方式
1.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灯彩街321号水电十二局纪委办公室(收) 邮编:310004
2.来访请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灯彩街321号水电十二局纪委办公室
3.电话举报:0571-86829046/15336528171
4.网络举报:[email protected]